其他要求 :
一、產品簡介:
產品名:閉式空氣供給單元總成,包括電機閥塊執行器總成及控制器總成等 部件(各部件裝配成總成,電磁閥線圈插接在電路板上另一端與閥連接,總成與 整車通信并與整車空氣彈簧管路連接)。
閉式空氣供給單元總成具備車身高度調 節、自適應調平、溫度壓力檢測、干燥劑再生及剛度閥/電磁閥控制等功能。
二、產品要求:
1、閉式空氣供給單元總成滿足-40°C-80°C 外界工作環境功能正常,爆破 壓力≥35bar,防水防塵等級≥IP6K9K,氣密性不低于 4*10 -3mbarL/s,工作時 間壽命不低于 800h(使用壽命約 15 年),1m 距離噪音水平裸機無聲學包覆不 高于 62dB,建議壓縮機最大氣壓可達 18bar;
2、閉式空氣供給單元總成可正常驅動控制空氣彈簧系統、電控減振器系統 以及加速度傳感器、高度傳感器等,并可支持拓展驅動控制雙腔/雙閥、三腔/ 雙閥等懸架結構的能力;
3、具備成熟電控懸架相關控制器產品開發經驗及系統集成能力,且可支持 閉式空氣供給單元中控制器拆分“二升一”模式(即控制器 PCB、接插件等部 分與執行器電磁閥、線圈等分離,控制器部分由主機廠或第三方開發,執行器部 分最終集成);
三、準入基本條件:
1、閉式空氣供給單元總成必須通過專利篩查無問題,需提交專利授權書或 第三方排查結果并書面確認專利篩查結論,并且需全力配合長安公司再次審查專 利風險;
2、具有國內主流整車廠或國際知名整車廠閉式空氣供給單元總成定點項目 或開發經驗,閉式空氣供給單元總成產品已完成 A 樣開發并完成 Demo 調試, 開發周期≤12 個月。
3、已獲得 IATF16949,ISO14001 等體系證書或具備 2025 年 6 月前完成 認證的計劃;
4、具有產品全面自主設計、驗證及問題分析整改能力,具備閉式空氣供給 單元總成以及電控懸架系統相關性能及耐久測試能力;有專職的 NVH 團隊,具 備產品臺架、整車 NVH 測試及分析能力;
5、軟件開發達到 Aspice CL2 能力,支持應用層軟件由長安全部/部分開發 (全部/部分黑盒嵌入+全部/部分上移至長安其它控制器);支持共享編譯工具、 集成工程、基礎軟件及應用層模塊(供應商負責部分)軟件包(用于長安集成軟 件);支持共享穩定性分析及齒條力估算工具;通過功能安全流程認證(Part 4 、 5、6);
6、由供應商負責開發的軟件模塊(如電機控制,信號解析,氣壓管理等) 相關文檔&模型&代碼等需白盒交付;供應商控制器硬件需求、原理圖及 LAYOUT 等設計文檔需白盒交付。